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部署,我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项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的强力举措,以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的务实作风,推动我校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大排查”: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无死角的深入排查,对我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彻底把底数摸清楚,切实把隐患找准。
“大起底”:坚持实事求是,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怕接短亮丑,既报喜、更报忧。
“大整治”:以消除隐患、解决问题、防范事故为根本目的,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推进、精准问责,狠抓整改、跟踪问效、一盯到底。
二、 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全校各部门;本次行动重点围绕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安全防范、周边治理、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6个方面、35个观测点进行排查整治。(详见附件1)
三、 排查整治任务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管辖区域的排查整治,要排查到每栋楼宇、每间实验室、每件特种设备,做到所有点位无死角、全部要素无遗漏。
2、以上排查起底工作,务于5月15日前完成。请于5月17日前,书面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辽宁交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清单》(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到安全保卫处(综合办公楼207室),电子版报送安全保卫处邮箱(aqbwc@lncc.edu.cn),经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的部门需进行零报告。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4、对资金投入较大、短期确难完成的,在尚未完成整改之前,要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5、专项行动整治任务应于6月底前完成,请于6月26日前,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将适时通报,并结合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回头看”。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专题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做到真排查、真起底、真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将安全隐患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隐患成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刚到人,自上而下拧紧责任链条。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对重大风险隐患,要由亲自研究推动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性对策措施,不断深化认识、把握规律、探索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对各类风险隐患的辨识、发现、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