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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年12月03日 10:31  点击:[]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多发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实训)室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学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开展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安全自查,参照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网格化管理层级表,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形成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

(二)开展全校安全督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在各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基础上,由安全工作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全校安全督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部门自查阶段:2024123日至126日。

(二)检查督查阶段:2024129日至1212日。

(三)各部门请尽快完成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于12616点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送交安全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aqbwc@lncc.edu.cn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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