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清学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向李清学同志学习。
李清学,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201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黑山科乡小台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4年8月20日凌晨,在防汛抗洪救灾中成功营救3名被困儿童后不幸牺牲,年仅49岁。
李清学同志是全省奋战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的先进典型,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他是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大力弘扬者。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学习李清学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中展现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学校决定深入开展向李清学同志学习活动。
全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李清学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系家国群众的崇高理想追求,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临危不惧、勇于担当的英雄精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学习先进事迹,结合学校“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校园先锋工程”,做好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责任区、共产党员突击队、共产党员工程项目和“一访二联三谈”等相关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将学习情况(学习记录、活动图片等)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附件: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李清学同志 “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清学同志学习的决定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