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系、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的部署,我中心拟在本学期对2010-2011年度各专业的发展状态进行综合评价,采用“专业发展状态评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通过网上评价的方式进行,请相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客观地协助我们作好本次专业评价工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计划和要求:
1.专业自评:请各专业主任撰写专业发展状态自评报告(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并于6月10日之前上传到邮箱
lnccfzyjzx@163.com。
2.教学系评价:各系参考“专业发展状态评价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按照系统所列评价指标,对本系所有专业发展状态进行评价,并请于6月15日之前完成网上评价和评价结果的提交。
3.各职能部门的评价:各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材料或进行必要的专业调查,参考“专业发展状态评价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按照系统所列评价指标对全校所有专业进行评价,并请于7月3日之前完成网上评价和评价结果的提交。
注意事项:
1.系统的开放时间段为:5
月
24
日
至
7
月
3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本次专业评价的时段为2010-2011学年,即
2010
年
9
月
1
日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对于个别跨年度指标数据,以本次数据采集的截止时间节点向前推算到规定年数的采集时间起点,例如:规定3年的数据,可由201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3年的数据采集时间起点为2008年的9月1日。
3.本次专业发展状态评价首次启用“专业发展状态评价系统”,如使用时遇到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 赵萍
电话 18940179291
发展研究中心
20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