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是推进素质培养和养成教育的重要支撑和管理抓手,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日常表现,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
2、坚持教育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通过考核,激发学生主动提高自身素质、养成良好行为规范意识,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评价。
3、坚持导向性原则: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学生掌握各项要求,明确努力的方向,查找不足,克服缺点,有效地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养成良好行为规范。
4、坚持实效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注重考核的及时性,发挥考核的实效性,通过有效载体,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和当前状况,做到阶段性考评与总结性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学校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按学期实施,学生每学期满分100分,按扣分方式实施,扣分后的结果为学生学期考核成绩。
考核内容分为六个方面:诚实守信、学习态度、团队意识、劳动意识、文明修养和行为规范,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如下:
(一)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是大学生行为基本准则。大学生要在日常交往、学习生活、求职择业等方面,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做到诚信立身、诚信立行、诚信立学、诚信立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扣分:
1、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本学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不及格;
2、考试违纪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20分;
3、恶意拖欠学费、宿费者扣10分;
4、就业简历弄虚作假者扣5分,造成一定影响者扣10分;
5、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未经企业及学校同意,擅自“毁约”者扣10分;
6、在评选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等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者扣5分;
7、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者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10分;
8、抄袭作业(论文)者扣3分;
9、违纪时拒不配合调查,有说谎、欺瞒行为,除按违纪处分等级扣分外,追加扣2分;
10、其他诚信缺失情况,视情节扣1-5分。
(二)学习态度
大学是学习理论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和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阶段。大学生要端正学习态度,增强规划意识,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遵守学习秩序,勤奋学习,持之以恒,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高技能专门型人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扣分:
1、未制定《学期学业规划》者扣10分;
2、毕业年级学生未交《综合素质答辩论文》者扣10分;
3、校外实习期间不服从指导教师管理,受到批评者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10分;
4、无故旷课扣3分、旷晚自习扣2分;
5、在教室吃食物者扣3分;
6、课堂上睡觉、玩手机、听音乐等与课堂无关行为,受到任课老师批评者扣2分;
7、自习大声喧哗、打闹、打扑克、玩(手机)游戏、听音乐等影响正常自习秩序者扣2分;
8、无故上课(自习)迟到、早退扣1分;
9、其他影响教学秩序情况,视情节扣1-5分。
(三)团队意识
良好的团队意识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今后工作、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要增强团队集体观念,提高协同合作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在集体活动中,锻炼和提升团队合作意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扣分:
1、参加校、系举行的会议、运动会、讲座等集体活动时,不遵守秩序,喧闹、起哄等行为扣5分;
2、集体活动中,被校、系检查通报批评有损班级荣誉的扣5分;
3、参加集体活动时,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顶撞老师及学生干部者扣5分;
4、无故缺席集体活动者扣3分,迟到者扣1分,早退者扣2分;
4、班级召开班(团)会,无故缺席者扣3分,迟到者扣1分早退者扣2分;
5、无故不上早操(晨练)者扣2分,迟到者扣1分,喧闹、起哄等行为扣5分,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顶撞老师及学生干部者扣5分;
6、其他有损校、系、班级的集体荣誉的行为,视情节扣1-5分。
(四)劳动意识
吃苦耐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选拔人才的重要条件之一。大学生要提高劳动意识,开展公益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不断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为就业竞争和职场发展奠定基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扣分:
1、劳动周成绩不合格者扣10分;
2、无故不参加校、系、班级安排的卫生清扫、冬季除雪等公益劳动者扣5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未及时完成者扣3分;
3、故意损坏劳动工具扣3分;
4、在劳动中嬉笑打闹扣2分;
5、违反其他劳动纪律和影响劳动秩序的行为,视情节扣1-5分。
(五)文明修养
文明修养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院校肩负着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责任。大学生要“知荣明耻”,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务,保护环境,规范言行举止,不断提高文明修养,成为积极践行和示范社会公德、品德高尚的大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扣分:
1、男女学生在公共场合有过分亲昵行为者扣10分;
2、损坏公物者扣5分;
3、穿拖鞋、短裤、背心进入教室及公共场所扣3分;
4、男生怪异染发、佩戴耳饰、女生浓妆艳抹扣3分;
5、在公共场所喧闹、说脏话扣3分;
6、践踏草坪、攀折花草,扣2分;
7、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等,扣2分;
8、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扣1—5分。
(六)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是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和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大学生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社会规范和企业管理制度,增强自我约束力,模范遵守学校、社会和企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成为遵纪守法、遵章守则的大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扣分: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按以下标准扣分:
受到通报批评者扣5分;
受到警告处分者扣10分;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5分;
受到记过处分者扣20分;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学期考核不及格。
2、在企业实习(实训)期间,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受到企业批评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使用违章电器者扣10分;
4、夜不归宿者及私自留他人住宿者扣10分;
5、在公寓内贩卖、推销食品、生活用品者扣10分;
6、在寝室等地点喝酒、打麻将及参与赌博性质的活动者扣10分;
7、在教室、自习室、寝室等地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者扣10分;
8、在寝室等地点私自拉电线者扣5分;
9、晚归者扣5分;
10、将校外盒饭、食物等带入寝室者扣5分;
11、在公共区、教学楼、寝室内吸烟者扣5分;
12、在公寓内乱扔杂物、乱泼水者每次扣3分;
13、就寝后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扣3分;
14、公寓内饲养宠物者扣3分;
15、未经批准,进入异性宿舍者扣3分;
16、不叠被子扣3分,床单、被罩、枕巾脏扣1分;
17、床下或床上物品摆放不整齐者扣1分;
18、在寝室等地点私自拉绳子、拆卸、搬动室内设施者扣1分;
19、寝室地面有烟头扣值日生2分;窗台、桌子、阳台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齐,扣值日生1分。
20、违反其他学校(企业)管理制度者扣1-5分。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各系总支书记组成。负责对全校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工作统筹、指导,学生工作处负责考核工作的制度保障和日常工作。
2、各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导师、系学生会(团总支)主要干部组成。负责本系制定学生考核的配套措施和考核工作,学工办负责本系考核的日常工作。
3、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成员由班委会、团支部及学生代表组成,具体承担各方面考核的第一手材料的搜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考核程序
1、学生违反相关规定需要扣分时,辅导员要向学生出具《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扣分表》,原则上2日内予以扣分,并计入《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档案》。学生有异议时可向所在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原则上2日内完成。
2、学生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纪律处分进行扣分,不再按违规项重复扣分。
3、学生学期考核扣分累计20分的,要与学生进行诫勉谈话,并做好记录,学期考核不及格的发放《学业警示书》。
4、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处分所在学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不及格。
5、要利用有效载体,方便学生及时方便查阅、掌握考核状况。
6、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由各系完成对学生考核,并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在系申请复议,各系应认真进行复核,原则上在2天内将复议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7、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各系将学生考核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对各系考评结果进行审核。
8、毕业时《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档案》装入学生档案。
五、结果使用
(一)学生考核结果使用
1、学生学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结果与学习成绩进行累加,综合排名,作为综合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2、学生学习成绩与学生学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结果的综合排名,作为就业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
3、学生学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干部任职、入党等重要参考依据。
4、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三个学期以上综合素质考核不及格的,综合素质答辩不及格,予以结业。
(二)班级考核结果使用
1、辅导员每月要对班级学生考核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填写《班级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汇总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
2、各系每月对班级量化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实施班级综合排名,对连续2次排名后1/3的班级,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三)辅导员考核结果使用
各系每月按辅导员带班扣分情况进行量化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辅导员推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各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系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