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计划任务书(申请书或合同)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5,未明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的项目请填写“其它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研读上级及学校有关科研管理、费用开支与报销、办公耗材与材料购买招标采购等管理程序和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及工作流程合理合规使用经费。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凡是由省财政支出支撑的项目,按财政规定在两年内(含立项当年)支出并零结余,未按期支出部分,省财政将予以收回;请相关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在中期检查报告中的下一步研究计划调整支出进度。
中期检查报告要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研究计划,明确是否能按期结题,逾期项目要求说明延误原因,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要列出成果清单并以附件形式提交成果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4月20日-21日,将具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一式一份交到科技处(行政办公楼208室),同版电子文档以“中期检查+立项单位(教育厅、学校、社科联等)+姓名”为文件名发至:lncckjc@163.com。
联 系 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