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实训设备、人员相对集中,为了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管理工程系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富 浩、仪玉莉
副组长:张 宁、刘莉莉、孙 莹
成 员:章丹、崔剑生、周宇、刘硕、张丽莉、邓艳新,李晨
实训室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上课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首先疏散师生,迅速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实训室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拨打报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系、学校等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做好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上报。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实训室管理人员、学校保卫处。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实训室负责人、系领导报告,然后由系领导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安全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管理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三、伤害事故等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受到身体意外伤害,应及时呼叫急救中心120,遵医嘱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系领导、学校保卫部门领导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5.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应急人:孙莹 电话:15142007288
安全工作小组和各实训室负责人联系电话:
富浩 |
15002460598 |
仪玉莉 |
13332439517 |
张宁 |
18940179503 |
刘莉莉 |
13504995655 |
孙莹 |
15142007288 |
李晨 |
18624346699 |
章丹 |
18202413658 |
崔剑生 |
18940179008 |
周宇 |
18940179193 |
刘硕 |
18802429888 |
张丽莉 |
18940179809 |
邓艳新 |
18698823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