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专要闻 > 正文
我校荣膺“全国50强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日期:2010-04-27 作者: 稿件来源:党政办 阅读:


2010426,正在北京召开的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经验交流会上传来喜讯,在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全国50强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中我校榜上有名,喜获“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仅有7所高职院校入选,我校成为辽宁省入选的3所院校中唯一一所高职院校。我校党委副书记英宝有、学生处处长穆学军参加了经验交流会。

这次评选是由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组成领导小组,有关部委、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申报推荐、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实地调研和推广宣传五个阶段,采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专家评议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统一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生产力标准和市场标准在内的两个衡量指标。其中,生产力标准要求学校近3年的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还有包括招生、人才培养方式创新、有无专门职业辅导员等90个指标,并由专家负责把关打分;市场标准则包括由国家统计局民意调研中心对2万名大学生进行候选学校满意度调查,还包括对用人单位进行学校满意度调查。最后,把用人单位、学生和专家打分的90个指标三部分组成“人民满意度得分”,其中,用人单位占40%,学生占30%,90个指标占30%。

这次公布的50所典型经验高校,既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传统就业强势学校,也有包括我校在内的高职院校或民办高校。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评选不是以各高校自己上报的就业率为衡量指标,而是把专业调查机构的社会评价首次引用到高校就业工作好坏的评价标准中。

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颇为严峻的一年。面对严峻形势,我校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双线并行”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五级捆绑式”就业责任体系,就业工作的“1+N”效应不断显现,2009年初次就业率达到了96.60%,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我校良好社会声誉和较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体现,更是三年来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和示范校改革发展成果的体现。

希望全校教职员工,尤其是学生工作队伍要以此为契机,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探索建立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