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院校评比结果的决定》,共授予5所院校“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院校”,授予10所院校“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院校”。我校荣获“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院校”荣誉称号。
多年来,学校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作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首要指标。面对严峻就业形势,学校持续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全面启动“互联网+就业”模式,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效,全方位保障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紧密聚焦毕业生就业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更加精准、更有温度的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力量。
初审初校:徐天舒
复审复校:周媛媛
终审终校:李玉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