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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日期:2006-01-10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凡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老师请仔细阅读此要求,按要求进行考试:

1.各位老师要严格按照分组、次序到相对应的考场进行面试、试讲。

2.方法:各位老师要先从自己本年度任教学科中选出一节重点或难点的课时,做为自己讲课的内容。然后按正常程序讲课,讲课过程中各位专家评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束试讲,最后回答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3.注意事项:

(1)凡进行面试、试讲的老师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到工作人员处核实、经同意后才能开始;

(2)讲课结束后请将教案(必须本人手写)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教案是一项重要评分内容;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上午8:30分正式开始,第一名老师开始后,第二名老师要在教室外等待,以此类推;

(4)时间:1月16日 上午8:30——12:00

(5)具体分组、次序、时间安排见附表;

(6)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高等学校南院教学实验楼B座二楼。

附件: 面试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