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条件参照上述文件)结合我校《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辅导员审核、系部评审小组民主评议,拟推荐:
现对拟推荐学生进行公示,本公示自9月18日至9月25日,公示期8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送信息至6048374@qq.com或以口头形式到A座619办公室找李成华老师进行反馈。
物流系学工办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