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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学校《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各系评审公示阶段:2024年10月9日—10月21日;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2024年10月21日—10月31日。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是经我校认定的困难学生;(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违纪处分期内学生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递交到专业评审评议小组。

(二)专业评审评议小组经评选将结果报送教学系评审认定工作小组,系评审认定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以教学系为单位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纸制、电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五、填表说明

(一)《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理由统一打印,申请人手写签名,院系意见:盖系公章(申请表院系填写与系公章一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相关内容要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致。

(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与《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电子版)顺序一致。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电子版)中 “专业(学院、年级)”填写格式例:2022级测绘工程系工程测量技术。

六、报送时间:

请各系于2024年10月21日下班前上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贴照片(纸质版)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

1. 各系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89708729

邮箱:xsgzc@lncc.edu.cn

地点: 学生工作处(素质教育中心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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