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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计算办法(辽交专教发[2014]70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01日

宁省交通高等科学校

课时计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用于全校课时津贴总量控制和系(部)砍块包干时的计算。

第二条 各系部的课时总量由教学办计算,教务处审核;全校课时总量由教务处计算,人事处审核。

第三条 系(部)在各自课时总量范围内进行具体人员的课时津贴分配时,可以根据各系(部)具体情况,制定“系(部)课时计算办法”(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自主进行二次分配。

第四条 计算课时总量包括:理论课计算课时量、指导实验环节计算课时量、指导实习实训计算课时量、指导课程设计计算课时量、指导毕业环节计算课时量。

第五条 讲授理论课教师必须参加指导实践课。

第二章 讲授理论课课时计算办法

第六条 计算教师“讲授理论课计算课时量”时,按教学任务书和教学日历总时数计算,并刨除其中的实验课时数。

第七条 助课教师计算课时=课程计划学时数×30%(助课教师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与人事处联合审批)。

第八条 开两门课时,将两门课程计算课时之和乘以1.1。

第九条 考试课每门课出题加4个课时,每个班批卷加3个课时。

第十条 理论课计算课时量=备课工作量+讲课工作量+作业批改工作量。

第十一条 备课工作量=课程计划课时×30%。

第十二条 讲课工作量=计划课时数×授课方式系数K1。

授课方式系数(K1)=1+授课人数/120。

第十三条 作业批改工作量=课程计划课时×K2×实际授课人数/30。

体育课、健康教育、军事课:K2=0。

制图、数学、力学、电工电子、土力学、算法语言:K2=0.3。

其他课程:K2=0.2。

第十四条 配备助课教师时,助课教师至少承担60%作业批改工作量。这时,主讲教师与助课教师的“作业批改工作量”分配比例建议为46。承担比例增加时,分配比例相应增加。

第三章 指导实验课课时计算办法

第十五条 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和课程特点自主确定实验指导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分工。

第十六条 学校将实验课课时费砍块到各系部,由系部根据实验指导人员工作量的大小进行二次分配。

第十七条 指导实验课计算课时量=学期计划学时数×实验类别系数×实验教学规模系数。其中:

(1)实验教学规模系数=(同一时间地点)授课总人数/30

(2)实验类别系数如下表

实验类别

实验项目

分组

要求

指导

教师数

实验类别系数

A

建材、土工、材料力学、液压试验与液压系统维修、汽车电气、使用、修理、钣金、涂装、美容、焊接工艺学、筑机使用及修理、金相、运行材料、构造拆装、模具实验及拆装、印刷设备原理与维修、数控原理、工艺、编程实验、电工电子、单片机实验、汽车检测实验。

8组以上

4

4

B

测量学、计算机硬件实验、水微生物学、水分析化学。

3组以上

2

3

C

水文、水力学、路基路面、桥隧工程检测、道桥实训场认识、检测仪器校准与使用、计算机网络实验、CAD上机、CAXA上机、经管、印刷、物流等软件应用、会计模拟、基本技能、金融保险类实验、市场营销、调研预测、公共关系、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实训、普通话、英语实训、设计素描、色彩、构成、计算机基础、语言类上机操作。

1组以上

2

2

第四章 指导实习实训课时计算办法(向各系征求实习种类)

第十八条 指导实习实训课计算课时量=学期计划实习实训周数×周学时数×实训教学规模系数。其中:

(1)实训教学规模系数=(同一时间地点)授课总人数/30

(2)各类实习实训周学时数

实习种类

周学时数

A

数控仿真实习、数控编程、数控加工、液压实习、构造拆装实习、汽车电子实习、校内维修实习、机械化施工实习、模具拆装实习、道路与建筑材料实验综合实训、岩土勘察实习、野外地质实习。

50

B

筑机驾驶实习、焊工实习、工程、控制、普通测量遥感、数字测图、现场检测实习、模电实习、数电实习、机电实习、音频、视频实习、PLC实习、供配电实习、制冷实习、金属工艺实习、钳工实习。

40

C

道桥施工实习、测量生产实训、公路勘测实习、电子商务、国际货贷、集装箱、仓储、软件、餐饮文化实训、专业电算实训、管理信息系统、公关、社交礼仪训练、会计模拟实习、成本会计实习。

20

D

认识实习,市场调查、校外汽车维修实习、校外筑机维修实习。

10

第十九条 校外实习实训项目按D类计算;如有本校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可按A类计算。

第五章 其他课时计算办法

第二十条 毕业环节生产实习(岗位实训及总结)与毕业设计和答辩课时,按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指导课程设计及测绘:每班1名指导教师,每班15课时。

第二十二条 运动会:体育部每名教师每天3课时。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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