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安排,2022年3月14日周一下午起全部启动线上教学,结合教务处《关于全面启动线上教学及教学进程调整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建工系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一、线上教学工作
各专业应按学校工作要求,确保按时启动线上教学,并保持教学进度、保证课程容量,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清明节前每周六正常上课,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进程(见附件1)进行授课。
(一)线上教学开始时间
自3月14日(星期一)5-6节课开始进行本学期的线上教学;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全部课程任课教师要在网络教学平台上传本学期的全部教学资源。
(二)线上教学方式
1.直播授课
任课教师按照课表上课时间,通过直播平台(如智慧职教、学习通、腾讯会议等平台)进行课程讲授,可以是视频直播,也可以是语音直播,学生实时收看或收听。此前教学过程中已使用过此类APP的教师,可以通过自己熟悉的工具软件进行线上直播教学,但需自主完成基础数据搭建工作。
2.录播授课
任课教师事前录制好每周的授课视频,或者配合PPT录制好讲解语音,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视频网站,学生在指定教学周内完成自主学习。教师在按课表上课时间远程答疑、讨论和辅导。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线上教学方式。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适合自己的在线教学方式,以达到教学效果为目的,采用“1+N”即“教学平台(智慧职教、学习通等)+(腾讯会议、腾讯课堂、班级QQ群、微信群等)”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教学。学校提供线上教学保障和在线帮助。各教学系部可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职业教育国家教学资源库等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管理和指导。
(三)线上教学参考方案
本学期全部课程按调整的教学进程正常开展教学工作。根据授课内容和教学场所的不同,按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分别进行要求,兼顾课程目标和学生条件设计适宜的在线教学方案。
1.以理论课堂教学为主的课程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特点,须选择直播、录播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教学工作。
2.实践环节课程
(1)课内实验
对于需要在实验实训室才能完成的课内实验实训,可优先采用线上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开展教学。如不能采用线上虚拟资源开展教学,可调整授课计划,先进行理论内容讲授,待恢复线下教学后开展线下实验。
(2)集中实践环节课程
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可通过创新教学方法手段开展线上教学。对于确有困难不宜通过在线方式进行的集中实训,各专业须提前做好调整方案并向教学办申报,教学办向教务处报备。
公益劳动周按照教务处要求开展。
3.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所有课程原则上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能私自调课、合分班上课,教务处和质量监督指导评价中心将实时监控授课教师的授课时间和授课质量。
个别实验实训课程若实在无法开展线上教学,各专业需提前做好调整方案并向教学办申报,教学办向教务处报备。各专业向学生公布调整方案,待恢复线下授课后开展教学。所有调课须经任课教师申请、教学办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1.各专业要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准备好课程资源,保证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2.确认因疫情影响无法进行在线学习或居住地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信息(如无网络,无电脑等),各专业需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做好对无法线上授课课程的调整方案。
3.任课教师选定教学平台,制作足量的线上教学必备的教学资源并上传至所采用的线上教学平台;围绕课程教学标准要求,科学制定教学方案、授课计划、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
(五)线上教学工作开展
1.各专业要认真落实学校线上教学工作要求和我系线上教学方案,加强过程管理。二级督导正常开展,按照附件2:二级督导检查安排表的要求开展,并填写检查记录附件3,每周检查完毕汇总给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2.任课教师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要求,应对线上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课程考核可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过程性学习和考核记录,并以此作为教学检查的佐证材料。留存授课佐证(每次课教师上课照片、考勤签到记录、教学互动截图、学生上课照片等等),按专业汇总,每周汇总给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3.在线上教学期间,如果发起需要学生在线参与的直播、练习、音视频会议等活动,应在原课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以免造成不同课程之间的冲突。
4.不得以仅给学生发资料自学来替代线上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教学方式,均要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每次课不少于20分钟)。
5.对于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因线上学习条件不便带来学习效果差异,加强辅导和寻求替代方案,避免出现学生单纯因为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的情况。
二、校外(顶岗)实习管理
1.暂停外派新增岗位实习,可派出时间另行通知。
2.已在顶岗实习的学生,各专业要随时掌握实习所在地及居住地是否在中高风险区、隔离情况、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变化情况,对出现上述疫情情况的要第一时间按附件4:建工系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向系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学生处、主管校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各专业实习学生一旦出现发烧等身体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实习并按规定送医就诊;企业一旦出现疫情,校企要共同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按规范流程做好实习学生隔离、撤离等工作。
4.落实系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系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建立疫情防控管理流程,执行应急汇报流程。
5.各专业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护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6.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微信群、QQ群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实习管理。做好实习管理平台的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实习学生动态,要督促学生每日打卡签到、汇报实习工作信息,批改实习日志,及时跟踪处理异常信息。对实习学生企业变更、实习地点变更等情况,指导教师要随时掌握,报系部备案。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线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深入教学一线掌握教学运行情况,保证各项教学任务有序推进。
建筑工程系
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