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在线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和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在线教学课程考核办法,针对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全程线上教学课程①的过程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线上教学部分”过程考核成绩组成(百分制)。
为加强线上教学的课堂管理,线上教学过程考核成绩的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签到。任课教师需按照授课计划,对每次课堂教学进行签到,对于没有签到的学生要通过QQ 群、微信等方式提醒,确保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可通过平台量化,设置权重)
学生自主学习状态。根据在线教学平台记录的学生在线学习时间进行评定。(可通过平台量化,设置权重 )
测验。任课教师应对每次课设置客观习题或测验作为任务点,以检验学习效果并督促学生学习。(可通过平台量化,设置权重)
课堂参与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课堂讨论、在线辅导答疑,从发言次数、效果、积极性等方面综合评定。(酌情赋分)
课后作业。任课教师应每周至少布置一次课后作业,帮助学生巩固本周教学内容。教师须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和质量)做好统计记载,留存批改痕迹。(通过平台量化,设置权重)
第二条 课程过程考核成绩组成
1. 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
此类课程的过程考核成绩由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两部分组成。线上教学部分过程考核成绩评定按本办法第一条执行,线下教学部分过程考核成绩(百分制)按传统方法评定。最终按线上和线下教学周的比例分配权重。
2.全程线上教学课程
此类课程的过程考核成绩完全按本办法第一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条 课程考核资格审查
获得某门课程的考核资格,不得违反我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论何种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一)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
1.在线教学期间,缺课累计达到在线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一者。
2.线上与线下教学全过程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四分之一者。
3.在线教学期间,缺交作业累计达到在线作业次数的三分之一者。
4. 线上与线下教学全过程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四分之一者。
(二)全程线上教学课程:
1.在线教学期间,缺课累计达到在线授课学时的四分之一者。
2.在线教学期间,缺交作业累计达到在线作业次数的四分之一者。
第四条 在线过程考核成绩(S线上)的使用
(一)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S混)
S混= K1×S线上+K2×S线下
K1=在线教学周数/理论教学总周数,K2=1-K1
这里注意K1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考查课的总成绩(S考查):S考查= S混并折算对应的五级分制
考试课的总成绩成绩(S考试):S考试= K3×S混+K4×S末
K3=设定的过程考核满分/100,K4=1-K3,S末为期末考试成绩
举例:某班本学期理论教学12周,在线教学进行了4周,一门考查课学生线上过程考核获得60分,线下过程考核获得70分,则该门考查课总分
S考查= S混=4/12×60+(1-4/12)×70
=0.3×60+0.7*70=18+49=67(及格)
一门考试课,老师预设过程考核成绩满分为40分,期末考试成绩满分60分,学生线上过程考核获得80分,线下过程考核获得70分,末考成绩获得80分,则该门考试课总分
S考试= K3×S混+K4×S末
=40/100×(4/12×80+(1-4/12)×70)+60/100×80=29+48=77
(二)全程线上教学课程(S线上)
考查课的总成绩(S考查):S考查=S线上
考试课的总成绩成绩(S考试):S考试= K3×S线上+K4×S末
举例:某班本学期理论教学6周,在线教学进行了6周,一门考查课学生线上过程考核获得70分,则该门考查课总分
S考查= S线上=70 (中等)--注意理论教学周数与在线教学周数之差不能大于1周
一门考试课,老师预设过程考核成绩满分为40分,期末考试成绩满分60分,学生线上过程考核获得80分,末考成绩获得70分,则该门考试课总分
S考试= K3×S混上+K4×S末=40/100×80+60/100×70=32+42=74
第五条 教师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学生过程考核成绩的及时备案,全体任课教师应把工作做在平时,在线上教学结束后一周(或学校通知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课程考核方案统计表和过程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其中过程考核登记表的线上教学部分要按实际情况完成填报并对学生进行公示。
2附件课程考核方案统计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