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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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辽交专党发〔2021〕44号)和《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数据统计实施办法》(辽交专纪发〔2021〕6号)有关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2022年1月至3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在3月15日下午15时前送纪检监察处,电子版(加密)以“***总支(直属支部)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命名同步报送。
各基层单位文档密码和《谈话记录簿》到纪检监察处领取。
联 系 人:崔老师 024-89708733
电子信箱:lnccjw@126.com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319室
附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
纪检监察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