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 辽教办电〕72 号文件要求,报考我校的D类、E类中的基层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类别的考生,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下:
一、提交材料内容:
考生类别 |
考生身份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D类 |
下岗失业人员 |
1.就业创业证(失业证)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3.《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
农民工 |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
E类 |
企业在岗职工 |
1.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或自行打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6个月参保缴费证明一份(2选1)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3.《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
灵活就业人员 |
1.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3.《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
备注:以上材料均为A4纸打印或复印
二、提交时间:9月25日考生入场前,将上述材料上交学校考场内指定地点。
备注:《考生承诺书》在打印准考证时一并打印。
联系电话:024—8970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