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九月份辅导员工作实绩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全面了解辅导员工作实绩、特色工作做法,各教学系需组织提交九月份辅导员工作实绩,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专兼职辅导员(包括各教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思政辅导员,不包括22级兼职辅导员和系党总支副书记)
二、提交内容
1.本教学系九月份学生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系党总支章);
2.本教学系专、兼职辅导员九月份考核结果,根据教学系工作实际设置考核项目,只评定各项目A等级(不超过20%),提交附件:辅导员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系党总支章);
3.思政辅导员需根据3月份提交的工作方案提交9月份工作总结。
三、提交时间
所有材料以教学系为单位统一提交,于10月9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xsgzc@ln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