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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2024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资格

2022级、2023级在校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一)各系评审公示阶段:2024918日—925日;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2024925日—930日。

三、评审标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条件参照上述文件)结合我校《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如实行综合考评)原则上均需进入年级专业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必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四、评审程序

评选采取基层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教学系辅导员面向全体学生发布评审通知,组织开展本班级自荐推荐工作,结合自荐推荐情况班级评议小组确认班级推荐候选人,组织候选人填写申请表;

(二)教学系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各班推荐候选人情况确认本系推荐候选人;

(三)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校级评审;

(四)所有通过评审的候选人名单需要通过系、校两级公示,每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制定本系工作方案,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系拟推荐学生名单。

(二)各系要认真落实各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符合填报要求,按时提交。

(四)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准,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教学系参评。(五)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均需填写电子版然后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的日期均留空不填。

2.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且针对每个申请人的推荐意见不得完全一致;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批意见;教学系主管领导签名和公章必须完备,主管领导签名须本人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章代替。

3.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教学系统一规定,同类学生总人数务必一致。

4.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5.主要获奖情况为上一学年所获奖项,获奖时间范围为20239—20247月,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6.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7.国家奖学金只需上报附件3电子版,省政府奖学金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六)附件3的内容参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请老师务必把关审核,附件4、附件5所填内容务必保持一致严格按照表格中要求填写。

(七)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将对各教学系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其获奖资格,空出的名额由其所在教学系认定审核工作小组重新评审

六、报送时间:

请各系于92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素质中心404室)。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8940179806

邮箱:xsgzc@lncc.edu.cn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供参考);

3.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3份);

5.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6.《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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