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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各系评审公示阶段:2024年109日—10月21日;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2024年10月22日—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是经我校认定的困难学生;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排名可以位于专业前40%(本人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材料由教学系审核认定);

(三)2023-2024学年有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评审程序

(一)成立教学系奖学金评审审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专业主任、专业辅导员、专业班主任组成。主要负责本系各专业奖学金评审审核工作。

(二)专业成立奖学金评审评议小组,组长由专业辅导员担任,副组长由专业班主任担任,成员由团支部、班委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本专业奖学金的评审评议工作。

(三)专业奖学金评审评议小组推荐符合评审资格的人员至系奖学金评审审核工作小组,系奖学金评审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并在系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校奖学金评审审核工作小组。

(四)校奖学金评审审核工作小组收到各教学系评审结果后在校内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将名单上报省资助中心。

四、填表说明

(一)《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理由统一打印,申请人手写签名,院系意见:盖系公章(申请表院系填写与系公章一致,汽车系需注意这一问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相关内容要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致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与《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2024年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上传汇总表》(电子版)顺序一致

(三)《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电子版)中 “专业(学院、年级)”填写格式例:2022级测绘工程系工程测量技术

五、报送时间:

请各系于2024年10月21日下班前上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贴照片(纸质版)、《系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确认表》(纸质版)、《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电子版)及《2024年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上传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

4:2024年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上传汇总表

5:系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确认表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89708729

邮箱:xsgzc@lncc.edu.cn

地点: 学生工作处(素质教育中心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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