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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通知

2021年10月08日 20:24  点击:[]

各部门:

新学期已经开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和稳定环境,现将新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重点

以学校消防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方面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把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增强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健全各类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安全责任网格,落实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预案。进一步梳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规范管理,制度上墙,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宣传氛围。

(四)加大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五)广泛宣传,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各教学系、部要充分做好有针对性的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法制教育,杜绝学生群架等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六)安全隐患查找准确有效,并及时进行整改或上报。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是指部门不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安全隐患,维修、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由使用部门直接报送相关部门予以解决;部门层面能够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一般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七)深入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系部要深刻吸取外校发生的实验室爆燃事件教训,针对当前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及各类重大危险源规范管控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等。

(八)重点开展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应对学生公寓、食堂、素质教育中心、图书馆、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加强宿舍安全管理,防止因漏管失控发生意外,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随意按接插座,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夜间使用蜡烛照明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形成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梳理总结好的值得借鉴推广的做法。根据部门职能开展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详细的书面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重点是可操作性、实用性、规范性。明确部门及各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认真梳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重点部位应进一步建立树状层级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应规范上墙;安全部位具体落实责任人应做好标识,在明显位置张贴。

(三)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在各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基础上,由安委会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在3月5日下班前完成,各部门请于3月5日下午16点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送交安全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xaq89708731@163.com。

  (二)3月6日,安委会职能部门将组织开展全校安全检查。

上一条:关于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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