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首页  部门简介  新闻中心  办事指南  法规制度  安全管理  下载中心  安全知识  平安校园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下载中心
施工现场动火备案表
出门证
外来人员报备登记入校二维码
大型活动安全预案报备表
外来人员入校报备表
校园110报警电话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虎石台派出所电话:024-89872288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024-89708727
干部值班室电话:024-89708748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5日 15:43  点击:[]

各部门:

2021年10月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实验室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此次事故影响重大,教训深刻。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66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加强落实安全制度、普及安全教育、整改安全隐患等各项安全管理环节,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和校园的和谐稳定,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格落实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马虎松懈和侥幸心理,时刻以此次事件为警醒,建立健全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积极使用课前“三分钟”、开设选修课、培训讲座等方式,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LED大屏等媒介,加强宣讲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安全校园文化,做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技能额操作规范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

三、 迅速开展安全自查

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定期对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及危险品库房等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重点排查危险爆炸品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防止安全隐患失控酿成事故,并形成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下班前上交到综合办公楼207室。



安全保卫处  

2021年11月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7—9日暴雪、强寒潮、大风、冰冻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闭

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安全保卫处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电话:024-89708727  邮编: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