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校园疫情管控措施,强化校园封闭管理,现制定校园封闭期间入校管理规定如下。
一、校外人员不得入校,在校封闭管理的人员不得出校。
二、送货车辆及人员管理。
1、食堂、超市送货车辆及人员实行提前一天报备制,送货人员14天内不得有沈阳市外旅居史,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登记由南门入校。
2、送货时间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与学生的时空交集。
3、接待部门负责入校车辆的轨迹管理,做到“两点一线”。
三、快递车辆由原汽车修理厂东门单独通道入校,驾驶员及同乘人员14天内不得有沈阳市外旅居史,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登记手续。收件消杀和取件分时段进行,严格此区域校内大门的管理。
四、公安、消防、急救、核酸检测等特殊车辆(人员)可南门进入校园,安保人员负责登记。
五、特殊情况,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协调办公室研判,履行相关手续入校,接待部门负责行程轨迹的监督。
安全保卫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