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以来全校基层党的建设优秀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1年08月23日 15:04  点击:[]

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总结推广在贯彻执行《辽宁省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过程中提升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质量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在全校开展2019年以来基层党的建设优秀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2019年以来推动落实《辽宁省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思想引领、强基固本、头雁领航、校园先锋、党建创新、党建保障等六项工程中取得的优秀成果。成果应有独立名称、实施方案,并付诸实践取得良好效果,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二、工作安排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推荐范围要求,严把质量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推荐优秀成果1-2项(推荐2项的总支或支部要进行排序),于831日前将成果材料电子版(与照片放入一个文件夹内,以“成果名称”命名,申报2项的要分别建立文件夹并注明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至组织部邮箱lncczzb@126.com),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报送的优秀成果要做到切口小、做法新、成效实、数据准。材料标题自拟,以通讯、报告文学等体裁为宜,用生动鲜活的语言展现成果,注重用事实说话,避免写成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每个优秀成果一并报送特色鲜明的3张电子照片,并注明照片内容。照片要为彩色,JPG格式,清晰度高为宜,容量不小于2M。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依据有关要求,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成果材料,及时告知有关总支、支部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后期将组织对申报优秀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推荐,供全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借鉴。

三、有关要求

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基层党的建设优秀成果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指导,认真做好优秀成果推荐工作,要把申报推荐优秀成果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生动实践,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抓手,作为我校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检验,不断推动形成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扎实推动我校国家“双高”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4-89708735

电子邮箱:lncczzb@126.com

附件:1.基层党的建设优秀成果参考范例

2.2019年以来基层党的建设优秀成果征集活动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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