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受理2016年度下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请各课题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11月30日10时前将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给教务处212硕虹络老师。
联系人:硕虹络
联系电话:89708799 13654002911 (697656)
邮箱:lncc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