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师函【2018】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鼓励我校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现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务处已拟定《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报告》(见附件1、附件2),请各部门按照附件1、附件2格式组织申报材料;
2.请各部门在部门内部进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组织遴选工作,并根据遴选结果排序后填写《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将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部、各省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推荐高质量教学成果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4. 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部门将附件1、2、3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信箱,请各部门将申报材料进行匿名处理,即同时提交匿名版和非匿名版,申报材料命名为**系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匿名版)和**系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非匿名版);请将附件3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212室硕虹络老师处;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4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硕虹络
联系电话:8799
教务处信箱:lnccjw@163.com
教务处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