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的通知》(辽教办〔2020〕65号)文件要求,开展毕业生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及报送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系毕业生中的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毕业年限不限)。
二、相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报送工作,认真总结毕业生扎根辽宁、建设家乡、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仔细筛选,注意报送对象的多样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社会贡献度。
2.每系报送1人,形成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语言精练、亮点突出,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学校将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择优报送至教育厅并开展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毕业生自主创业,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3.请各系将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于6月27日16点前报送至创就业指导中心邮箱lncccjy@163.com 联系人:王歆烨
创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