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函[2020]450号】文件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各系推荐、学校审核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我校拟推报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所推报同学持有异议,请来访、来电、来函进行反馈。
办公地点: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03室
联系电话:02489715595
联系人:杨老师
mail:lncccjy@163.com
附件: 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2021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