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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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大力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为桥梁的优质建设与安全运行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与物质保障,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拟立项一批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优先原则

1、申请对象

开放课题申请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和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企事业你单位人员申报时,团队成员中需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

2、优先原则

(1)为鼓励年青人才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

(2)本着开放、联合、创新的指导思想,优先资助校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负责人,校外负责人需与我校教师联合申请(校外申请人可与我校教师直接联系或课题获得资助后由工程中心根据其研究领域推荐校内教师联合研究),且校外负责人为本项目主持人;优先资助校内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

二、主要资助方向

根据工程中心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021年开放课题将主要资助桥梁工程及相关领域和方向,鼓励申报跨学科交叉领域项目,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桥梁工程安全技术相关领域发展的,工程应用急需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应用领域。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认真填写《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盖章后,向本工程中心提出申请。

2.本次开放课题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4-6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3万元/项,后续根据建设方案及研究成果情况,二次资助0-3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

3.获得课题资助者应按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课题结束时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的有效证明材料。具体为:

重点项目优先资助申请人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负责人(申报书后附作证材料),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2项;

(3)引入横向课题1项。

一般项目优先资助申请人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负责人或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负责人(申报书后附作证材料),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1项;

(3)引入横向课题1项。

研究成果归本工程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第一单位须同时标注为: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基金项目批准书或结题材料中要体现工程中心人员参与的证明材料,或基金负责人所在单位设立横向课题给工程中心人员作为佐证材料。

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方可结题。

4. 工程中心欢迎课题负责人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及科学试验。

四、项目过程管理及经费使用

1.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立项并提出建议资助额度。

2.建议立项课题经学校科技处审核,研究中心主任确认后予以公布,并签订《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实施任务书》。

3. 项目管理权为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批准的项目需要定期在本中心汇报交流,服从管理。

4. 资助经费为国家“双高”建设专项经费,经费按年度资助,立项当年需支出全部年度拨付额。为了便于经费管理,经费由课题组校内人员通过学校OA申请使用,并严格按照学校“双高”建设经费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aqgczx@163.com。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至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研究中心,也可通过快递邮寄,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道路桥梁工程系。

3.联系人:赵同峰

联系电话:13478210961

附件: 辽宁省桥梁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