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银杯”辽宁省第十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工作,现征集我校负责承办省赛赛项进行合作企业(技术支持单位)(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目录
根据省赛通知,我校负责承办省赛赛项目录如下表。
序号 |
赛项名称 |
1 |
CAD机械设计 |
2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 |
3 |
工业设计技术 |
4 |
汽车技术 |
5 |
无人机应用 |
6 |
轨道车辆技术 |
7 |
船舶主机和轴系安装 |
8 |
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 |
9 |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 |
1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技术 |
11 |
空中乘务 |
12 |
工程测量 |
13 |
建筑装饰技术应用 |
14 |
建筑工程识图 |
15 |
装配式建筑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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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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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合作企业依据赛项规程(详见省赛官网http://jnds.lnve.net/)和合作赛项目录,积极申报合作赛项。
(二)组织遴选。学校组织专家针对合作企业准入条件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遴选。
(三)遴选结果的确定。根据专家评审得分,对每个赛项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到低选取合作企业。
三、合作企业的准入条件
以企业规模、企业资信、纳税情况、社会声誉、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校企合作基础等为准入依据。
1.独立法人企业。合作企业须是独立法人,能够提供满足赛项所需的产品和服务。
2.企业资信。合作企业应有较好的资信,运营良好,无不良借贷记录、无重大经济和知识产权纠纷、无恶意拖欠款等行为。
3.企业社会声誉。合作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和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没有违反大赛制度等行为。
4.校企合作。合作企业应有广泛、深度的校企合作基础。
5.技能竞赛合作经历。有参与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赛、省赛或行业赛等)的合作经历。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设备价格合理。
6.合作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权与授予权。无法院未审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
7.工业软件应用与机械工程创新设计和新媒体技术赛项为岗课赛证融通比赛,合作企业须为辽宁省1+X书证融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中培训评价组织。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赛项合作企业(技术支持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与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单位名称+赛项名称”命名,于3月3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nccjw@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健、肖一鸣;
联系电话:13700025337,17642081368。
附件1. 合作企业(技术支持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2. 合作企业(技术支持单位)评价标准
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资信与社会声誉
1.银行开据的企业基本账户资信证明材料(原件)。
2.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http://www.gsxt.gov.cn)。
4.企业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材料(加盖公章)。
5.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和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6.企业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情况(附证书)。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加盖公章)。
8.所申报的技术平台没有产权争议的承诺(加盖公章)。
三、校企合作情况
提供校企合作协议(合同)及采购协议(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协议(合同)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建设和实训室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四、大赛合作经历
提供参与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赛、省赛、世赛选拔赛或行业赛等)合作协议或相关佐证材料。
五、技术平台情况
1.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是自主生产和自主研发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2.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的相关行业部门鉴定书(加盖公章)。
3.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与赛项的匹配度说明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技术平台市场占有率说明。
六、意向合作内容
1.拟合作的赛项。
2.向大赛提供的支持项目(设备、经费、技术等)及数量。
3.提供竞赛设备一览表(技术平台与赛项的匹配度)。
4.提供竞赛设备的图片、技术文件、用户说明书。
5.承诺提供竞赛相关培训和样题库。
七、以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的承诺证明(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表中上标1、2、3处如有任何一处超过半数专家建议否决,直接取消该企业的参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