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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管理制度

2019年05月10日 18:22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教研部中心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创我校体育工作新局面、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教学各环节的要求、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第二条  教师应认真完成本人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还应积极完成体育教研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积极自觉的参与集体备课。

第三条  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课前要认真备课,带好上课教案,教师须按教学大纲内容完成主要内容。课堂上,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到为人师表,要注意自己的语言和举止文明。

第四条  课前教师应准备好上课所需场地,上课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教师在课上要有安全防护意识,注意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第五条  上课时,不准查看手机信息及接打电话。

第六条  因故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七条  教师应按照统一标准执行课堂考试、测验及各项学生考勤的登记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试成绩等教学文件。

第八条  体育教研部支持教师外出参加科研和高水平裁判活动,凡需外出的教师须经体育教研部主任批准。

第三章 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第九条  一般教学事故认定

(一)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离岗5分钟以内。

(二)备课不够认真,教学中出现较明显错误,且未及时纠正。

(三)未按《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提前准备教案。

(四)经检查,连续两次上课无教学文件(授课计划、教案、教材等)。

(五)无正当理由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两周(含两周)以上。

(六)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不注意学生纪律,造成教学秩序混乱,下课前多数学生提前离开教学场所。

(七)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到轻微伤。

(八)教师在正常教学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如:遇下雨、下雪雾霾等),未采取措施继续上课或未按要求安排相关教学内容。

(九)因安排不当造成上课、考试等教学活动冲突,对教学造成一定影响。

(十)教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期授课计划、学生成绩、教学计划等资料,超过规定时间二天以上,一周以下。

(十一)因管理不善,导致一般性教学资料遗失,经及时补救未影响工作。

(十二)因公或急病等不可抗拒原因,在上课前15分钟以内未办理调课手续而擅自调课。

第十条  严重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无不可抗拒原因,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离岗5至15分钟。

(二)教师不认真备课,教学中出现较严重的错讲、脱离课程标准现象。

(三)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接听或拨打电话。

(四)教师酒后上课。

(五)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擅自调课,随意变更教学时间、地点,影响教学秩序。

(六)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到一般伤害。

(七)由于教学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教学设备和设施受损。

(八)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诸辅导费等费用。

(九)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教学参考书(含自编讲义)。

(十)教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期授课计划、学生成绩、教学计划等资料,无故延误时间超过一周。

第十一条  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师在教学以及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当引导,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疏导,导致学生出现群体性过激行为,致使教学无法正常进行。

(三)教师对学生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四)任课教师旷课;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到、提前下课超过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

(五)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后无教学基本文件(授课计划、教案)上课。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部门分配的教学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未按相关程序批准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六)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职守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到严重伤害。

(七)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重要教学资料丢失,造成不可挽回损失。

第四章 教师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体育教研部在抓好整体课程体系改革的同时,非常重视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教学质量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其一是提高教师自身水平和素质,其二是抓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其三是对教师的考核。

(一)教师提高

1.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请国内的专家和学者到我校讲座,让教师接受新理念、了解新技术、学习新知识。

3.每学年进行2至3次教学公开课,教师共同研究、共同提高。

4.每周都进行集体备课,根据具体需要分成各专项组进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统一技术等。

5.对于新进教师采取试讲制度,每位新教师由体育教研部指派一名有经验的教师做指导教师,试讲一学期,根据试讲情况,决定是否任用。

(二)教学质量监控

1.成立二级督导小组,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2.体育教研部领导每学期都要看一定数量的课。

3.每学期都定期(2-3次)和不定期(随时抽查)检查教案。

4.每学期召开二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体育课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并将学生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以改进教学工作。

(三)教师考核

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根据督导小组看课的情况以及教师教案、学生成绩、学生意见、任课时数等方面的情况,评出等级,并与教师津贴和教师的考评、晋升直接挂钩。

第五章 教学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第十三条  每学年根据教师履行本岗位职责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并对评优秀的进行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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