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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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面试人员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依据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相关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面试人员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

2019年4月28日(星期二)

(二)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3号楼体检中心一部。

(三)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早8:00到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一部门前集合。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人员备好身份证、体检费用500元现金、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人员请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按要求填写体检表,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像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4-89708716。

附件: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