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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产业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19年05月17日 13:57  点击:[]

    第一条  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设置会计审核制单岗、会计复核岗、出纳等岗位。

第二条  审核制单人员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校办产业的规章制度,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编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 复核人员对审核制单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审查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审查记账凭证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并与原始凭证内容相符;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分录编制是否正确。凡有上述问题的,复核人员应退还给审核制单人员,要求更正或重新审核。

第四条 出纳人员应根据经审核、复核人员签字或盖章的记账凭证,办理货币收付业务。熟悉银行结算办法及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领用、开具并核对支票及其他银行收付票据。

第五条  领款人不得为审核制单人、复核人、出纳人员中的任何一人,同时上述人员执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第六条  银行结算及票据管理。

(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和结算纪律,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不准出租、出借和套用银行账号,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公款私存。

(二)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报备”制度。企业需要开立、变更或撤销账户时,应填制《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表》,报瀚威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将开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三)校办产业的账户开设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各项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名称全称一致。原则上要求所属产业只开立一个基本账户;

(四)严禁校办产业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严禁校办产业设置账外银行账户和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

(五)指定专人保管银行票据,并设立银行票据登记簿,购入的支票由专人统一登记、保管,领用时由出纳人员向专人领取,并进行登记、签字。

(六)开出支票必须以签字审批齐全的支票领用单为依据,必须按照正确方法填齐票面和存根联的所有内容,支票的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票据开出单位名称相符。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按使用时间顺序、支票号码顺序详细登记支票号码、领用人、金额、用途等内容。

(七)当日业务结束,出纳人员核对当日开出银行结算票据,并进行登记、签字盖章。

第七条  现金管理。

(一)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借款、报销、工资等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转入经办人或收款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二)现金库存实行限额管理,原则上现金库存控制在1000元以内,超过限额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现金出纳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货币资金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

(三)每日业务终结,现金出纳与复核人员打印现金收付表并进行核对,同时与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比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找原因。

(四)指定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签字存档备查,发现差异及时查找原因,盘点结果及时上报。

(五)银行对账单由专人(出纳除外)直接到银行获取(或网上银行直接打印)。

第八条 网银交易业务管理。

(一)出纳人员应根据记账凭证办理网银交易业务,打印网银交易结算单,并由K宝或U盾复核审批人签字;出纳人员与复核人员应按规范操作,并分别保管网上银行密钥,网银交易业务要求实行两级复核制度,由产业财务部根据所属产业规模分别设定两级复核限额。

(二)出纳人员每日日终核对当日网银实际交易额与网银账务发生额是否相符,并分别打印当日网银交易明细和网银科目资金日报表交给复核岗位人员审查。

第九条  POSS机刷卡业务管理。

(一)收费人员按照收费数据信息办理POSS机刷卡业务,打印刷卡结算单,并由持卡人签字。

(二)收费人员每日日终打印POSS机刷卡汇总清单,审核制单岗、复核岗位人员负责核对刷卡汇总清单与当日开出票据的汇总金额是否相符,收到POSS机刷卡进账单后要及时入账。

第十条 出纳人员、审核制单人员和复核人员每月进行对账;每个银行账户都要编制对应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对调节表上的四项未达账应及时查找原因,逐一落实;每月填写银行鉴审表,并将银行鉴审表、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报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和企业法人进行逐级审签。

上一条:财务结算中心关于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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