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资产管理处于2021年3月15日发布《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第一阶段部门自查将于4月16日截至,请未完成自查工作的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上报自查材料,以保证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对于已完成自查工作的部门,可将自查材料提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以便提前安排审核和检查。
感谢各部门的配合。
工作联系方式:电话: 89703638
邮箱:176833621@qq.com
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