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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全校教学的综合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是:学校全面教学管理;实验室和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具体职责是:
1. 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对各系(部)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 会同各系(部)组织制定、修改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写工作。
3. 协调学校日常教学工作,负责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为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4.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学发展规划和各年度计划。并负责各学期和年度的全校的教学工作总结。
5. 负责在各学期前按教学计划检查下学期的教学准备情况,平衡落实教学任务,向各系(部)正式下达教学任务、课程表、校历,负责教室(含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化教室)调度等任务。
6. 做到经常了解全校教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期中教学检查。会同系(部)和督导室及任课教师研究与分析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提高措施。组织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规律,及时向教学副校长汇报。
7. 负责会同各系(部)对全校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与人事处共同搞好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8. 负责教材的预定和建设工作。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落实所用教材,负责编制教材预订计划。汇总并制定教材编写计划,组织全校教材讲义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9. 负责全校学生(成绩部分)学籍管理,办理学生学籍处理及考试违纪等有关事宜。
10. 协调各系部、总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11.参与编报招生计划。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