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中阶段,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教学管理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的学习现状等信息,促进我校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现就有关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各系(部)自检自查工作于本学期第10周周一开始,至第11周周一结束(2017年11月6日-11月13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按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务管理工作手册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各系部要认真进行自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工作。
2.重点检查内容
①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重点检查(截止第10周结课的教师)课程过程考核情况(过程考核成绩表、考勤、作业、测验等相关材料)。
②实践(实习、实训、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③云课堂使用情况检查,请各系按附件要求执行并填写相关表格。
3.工作目标要求:每项检查工作情况要有记录,情况记录要详细,禁止流于形式的检查。各部门要及时作出部门检查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第11周周一下班前报教务处(检查结果要有电子文档),学校备案检查。
三、学校于自检工作结束后对各系(部)自检工作进行内部审核工作。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