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部门工作和中层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强化对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兼顾其他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全校各教学系(部)、机关处室、教辅部门、后勤产业部门;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1、教学系部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学生管理,就业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科研与技术服务;实训条件建设;课程建设;行政财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行业与企业培训等几个方面。
2、机关、教辅部门以及后勤产业系统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规范,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工作创新,工作执行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几方面。
3、中层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四、考核办法
1、公示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和校领导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在新学期初,提出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职能部门进行汇编并予以网上公示。
2、小结学期工作。
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对学期(上半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工作说明原因。在学期末(7月上旬),以书面报告方式上报学校,同时在网上公示,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
3、公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寒假前,各部门和中层干部,撰写述职报告,总结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统一上网公示。
4、民主测评。
根据网上公示的部门和中层个人的年初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小结、年度述职报告,及日常工作状态和表现,组织教职工对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实行民主测评。教学部门及中层干部的测评,在本部门职工、职能处室负责人以及校领导范围内进行;机关处室、教辅后勤、产业等部门及中层干部的测评,在本部门职工、教师代表、以及校领导范围内进行。
5、量化考核。
教学系部量化考核。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评价指标,对教学部门进行量化考评(详见附件1)。
机关、教辅、后勤产业等部门量化考核。由教学系部负责人以及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考评(详见附件2)。
6、领导评价。
学校领导根据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中层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对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做出评价。
7、考核等级确定。
部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民主测评结果权重为30%,考核工作组考评结果权重为50%,校领导评价结果权重为20%,汇总排序,经学校党委会讨论确定。部门考核按四类分别排序,教学系(部)为一类,机关处室为一类,教辅后勤服务部门为一类,产业部门为一类。
中层干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依据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所在部门考核等级,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原则上,优秀部门且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高的部门正职应为优秀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低于90%的,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低于70%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部门与中层干部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部门年度为不合格等级:
(1)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差,内部管理混乱,教职工和学生反映强烈,部门量化考核成绩较低,考核项目有三项以上为不合格等级。
(2)由于管理不当、疏忽或其它管理原因,致使学生发生群体性不良(一个班级以上)事件,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两天以上。
(3)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经调查确认为责任事故。
(4)在较大范围内(行政主管部门关注,媒体或网上曝光等)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经调查确属存在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5)因本部门领导或职工工作失职,造成火灾、失窃等事故,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物品财产损毁,给学校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万元以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层干部,定为不称职等级: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传播虚假信息、散布对党不满情绪,或道德缺失、生活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等;
(2)组织领导能力差,群众公认程度低(年度民主测评优秀满意率低于60%),不能胜任现领导岗位;
(3)不顾全大局,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影响工作执行;
(4)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或部门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5)经过查实,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6)其他方面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为合格的部门,全额发放部门领导班子的岗位绩效津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扣发本部门中层干部20%岗位绩效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部门,在全额发放领导班子岗位绩效津贴外,享受校长奖励津贴。根据教学系部年度考核等级,确定系部负责人(主任和书记)奖励等级;根据机关、教辅后勤、产业等部门考核等级,确定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奖励等级(由部门二次分配)。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领导班子,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整;对于考核不称职的中层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五、组织领导
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处是年度考核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