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坚守重要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学校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醒。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敲“警钟”、提要求,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要加强教育引导,严禁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行为。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瀚威公司等部门要在做好廉洁教育同时,加强各项管理,做好自检自查,避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6月15日上午将部门自检报告送纪检监察处。
四、压实责任保障安全。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决策部署的贯彻情况加强监督,认真研判新冠疫情得控后节日期间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落实有关纪律要求,遵守防控规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学校纪委将针对“五一”“端午”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严格执纪,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联系人: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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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