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省委教育纪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学校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把纠治“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加强教育提醒。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敲“警钟”、提要求,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加强教育引导。
(一)禁止组织、参加、接受各种违规吃请;
(二)禁止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等;
(三)禁止公款购买年货礼品;
(四)禁止公务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
(五)禁止教职工接受学生和家长馈赠的节礼或土特产品以及安排的宴请、娱乐项目和旅游;
(六)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
(七)财务部门要针对重点部位和风险点,重点关注财务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计划财务处和审计处要联合进行监管。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协调办公室相关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明确相关要求,做好贯彻落实,禁止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避免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
学校纪委将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严格执纪,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联系人:崔老师
举报电话:024-89708733
举报信箱:lncc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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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