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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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各部门:

11月7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链接在校园网上)。文件对于我校申报示范校、创建示范校,尤其是对于我校在今后的高职办学过程中,准确把握办学定位,全面提升综合水平,进一步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安排组织教职工进行认真的学习、仔细的研读和深刻的理解,把办学思想和工作思路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要广泛组织教职工深入讨论,对照“入选条件”和“建设内容”,集思广议,献言献策。根据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及时完善补充我校示范校建设方案、可行性报告、学校以及部门的“十一五”规划。学习教育部、财政部两个文件要与学习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相结合,与学习《江泽民文选》以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真正把全校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国家级高职示范校上来,形成人人关心、了解、支持、参与示范校建设的局面。

学校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讨论等方式促进文件的贯彻落实。各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学习讨论情况,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做好在学校组织的研讨会上发言的准备。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组织情况以及教职工中提出的好的建议、意见形成文字材料报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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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