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和教风建设,特制定建筑工程系教风建设的实施措施。
一、成立教学督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专业主任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成员。
二、教学督导小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过程的实施情况,并向全系教师通报检查结果。
三、教学督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的自身特点,定期召开全体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意见。
四、教学督导小组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反馈意见,检查和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五、对青年(新进)教师实行岗前培训制度,让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传、帮、带,使之顺利通过教学关。
六、定期召开全系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建设、改革和发展。
七、本办法由建筑工程系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