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系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2020年01月06日 14:54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从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入手,结合我系各专业工程建设特点,围绕专业建设、实践教学、课程开发、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引领,“双师”型骨干教师为核心,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培养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专业负责人进行优选,严格进行目标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国内外工程实践,建筑应用技术研发实践、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学术交流等措施,重点培养1-2名专业领军人物,全面推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逐步提升本专业教师团队整体水平。

专业带头人培养的途径:

(1)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的培训及学术会议;

(2)参加工程实践锻炼(课余时间);

(3)积极申报教科研项目;

(4)积极参加系、校两级的综合教学竞赛;

(5)主持专业资源库建设;

(6)主持专业优质核心课建设。

三、专业骨干教师培养

(1)做好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2)对现有教师要定方向、定目标、定措施,每位教师都有一个主攻方向,力争做到每门课程有两位教师主攻,以形成专业师资梯队。

(3)通过参与学术和科学研究、主持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建立校企合作互派访问制度,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建立骨干教师及青年教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骨干教师提高教学能力、教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达到校内、省内、国内同行先进水平,造就一支业务工作能力强、知识水平高的教师队伍。

四、青年教师培养

(1)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培训及学术会议,到其他高职院校进行交流和学习;

(2)主持优质核心课程建设;

(3)主持或参与省部级教科研课题;

(4)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

(5)公开出版主编教材;

(6)参加社会实践及工程实践;

(7)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技能大赛。

五、附则

本办法由建筑工程系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建筑工程系青年教师助课制度 下一条:建筑工程系关于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暂行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