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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研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2019年06月04日 18:28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加强体育教研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体育教研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管理办法》,长期开展体育教研部《安全工作检查》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创造一个环境优美、健康安全的教学、比赛、健身、娱乐工作环境。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主任(负责体育馆安全检查工作)

副组长:副主任(负责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安全检查工作)

主要成员:后勤管理员负责体育馆各功能馆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体育教研部所有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体育馆电力电器控制室和馆内各功能场所及公共区的电器安全工作)

体育教研部全体教师(负责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全体教师负责体育课中学生人身安全工作,严防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第四条  工作实施

(一)加强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加强办公室内安全卫生工作。

(三)对体育教研部各个仓库,体育馆各个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执行。

(四)严格检查各个教学场地设施和设备。

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

第五条  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按照安全工作制度规定和内在规律,从长计议,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真功夫坚持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常抓不懈。从明确责任入手,并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树立在其位、谋其职的良好作风。

第六条  领导小组要经常性检查各部位设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时时警惕,每月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保证体育教研部安全检查工作的长期性、连续性。

第七条  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体育教研部的不安全因素。

第五章 安全责任追究管理

第八条  后勤组人员安全责任追究管理

(一)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来一定影响或一定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

(二)不重视安全工作,工作被动,给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和较大经济损失的,除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外同时调离本工作岗位。

第九条  教师安全责任追究管理

(一)坚持“谁的课,谁负责”的原则,授课老师若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各种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不重视安全管理制度,出现安全事故者,给予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下,情况严重者将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临时工岗位安全责任追究管理

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制度,给工作带来任何影响者除经济处罚外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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