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体育馆在教学中的安全运行,做好馆内上课时的安全工作,体育教研部特制定教学期间特殊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特殊情况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如:地震、火灾、房屋倒塌等情况。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人员安排
现场总指挥:主任
副总指挥:副主任
成 员:专职体育教师
第三章 职 责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现场总指挥负责特殊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事态的现场状况。
(二)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保证现场安全,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现场情况。
(三)任课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疏散任务。
(四)后勤组负责保障体育馆有安全门及水、电的畅通(或切断)工作。
第四章 具体分工
第四条 职责分工具体情况
(一)篮排球馆负责人:羽毛球任课教师(负责羽毛球课学生的安全疏散任务)。疏散路线:由篮排球馆正门-体育馆南门-安全地带。
(二)健美操馆负责人:健美操(瑜伽)任课教师(负责健美操课学生的安全疏散任务)。疏散路线:健美操馆东门_体育馆正门(东门)-安全地带。
(三)乒乓球馆负责人:乒乓球课任课教师(负责乒乓球课学生的安全疏散任务)。疏散路线:乒乓球馆东门-体育馆北门-安全地带。
(四)学术报告厅负责人:理论课任课教师(负责上理论学生的安全疏散任务),疏散路线:报告厅前门体育馆南门-安全地带。报告厅后门-安全地带。
(五)防火通道门及水源负责人:后勤管理员(负责保障和协调体育馆所有门及水源的畅通工作,并协助公共区的安全疏散工作)工作人员:保洁员2名。
(六)体育馆电源及防火设施负责人:门卫(负责体育馆电源及防火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章 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 由于特殊情况所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首先要把人疏散的安全区域,再按体育教学、群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章 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调动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发生火险时工作人员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八条 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现场总指挥,并通知周围的人员共同救火;应立即敞开所有大门,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小火险扑灭后,由总指挥向校领导汇报。较大火险,在组织灭火的同时,要及时拨打119和120,并逐级上报。
第九条 当发生特殊应急情况时,各个部位负责人必须完成本职工作,负责区内所有人员全部安全撤离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现场总指挥必须完成本职工作,体育馆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各部位负责人须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预案由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