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公务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和规范我校公务出差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出差是指学校工作人员因公需要、使用公用经费外出参加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 公务出差禁止安排如下活动:
(一)以公务出差为名变相旅游;
(二)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公务出差;
(三)异地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校交流、考察调研;
(四)重复性考察;
(五)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举办的一般事务性活动;
(六)其他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一般事务性活动。
第五条 公务出差管理应当坚持工作需要、严格审批、节约开支、务求实效原则。
第六条 各部门对赴外地出差调研、参观学习、培训考察要注重实效,要列出明确的考察提纲。
第七条 公务出差人员应当为公务活动必须参加的人员,不得随意扩大出差人员范围;出差时间应当以履行公务时间为准,不得随意延长出差天数。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出差期间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
第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国内差旅一般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公务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单》),明确出差内容、时间、人员、预算、经费来源,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公务出差审批权限
(一)书记、校长出差的,应当提前相互告知;书记、校长一般不同时出差。
(二)副校级领导出差的,应当报书记、校长批准,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三)各部门中层干部出差的,应当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各部门工作人员出差的,应当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承担教学任务的,还应当到教务处履行相关手续。遇有学校重要公务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外出。
第十一条 随同校领导出差的,由公务出差牵头部门统一填写审批单。多人出差的,按照出差人员中级别最高者出
差审批权限报批。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报批的,可按照公务出差审批权限先口头向有关领导请示同意,待出差结束后再补办审批单。
第十三条 公务出差确需接待单位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人员和联系方式等。
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应当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
第十五条 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六条 外出参加会议、访问、考察、培训和交流等公务活动结束后,为了系统总结成果,有效地推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出差人员在回校一周内要向学校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以提升学校教学和管理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内容客观、系统、详实,文字精练、简洁、规范,所提建议和设想要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结报告的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字。
(一)总结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培训或考察等活动的组织目的、主要内容;
2.考察地具有学习、借鉴意义的做法、经验、措施、方法等;
3.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会议、培训或考察等活动精神的初步设想和建议、感想和启发、对学校的可借鉴之处及改进学校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4.访问交流的考察报告和会议总结报告,应配发相应的图片。
(二)审阅及报送程序:
1.教职工参加会议、培训或考察等活动所撰写的总结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审阅;
2.外出考察代表团的考察报告,由代表团团长审阅;
3.审阅后的总结报告报送到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上传至校园网考察报告专栏。
第十七条 学校纪委、计财处应当加强公务出差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对在公务出差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4日起施行。
附件1: 开云手机入口 (中国)官方网站公务出差审批单
部门:
出差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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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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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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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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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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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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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数 |
人 |
出差领队姓名 |
出差领队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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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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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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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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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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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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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
1、飞机( )2、火车( )3、轮船( )4、汽车( )5、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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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审批意见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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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 |
签字: |
联系人: 联系电话: